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集团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牢牢把握 “六个坚持”基本方略和“四个必须”内在要求,切实做好 2022 年夏季防雷电、防排水和防洪工作,现开展夏季 “三防”工作。
夏季“三防”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 “三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汛期生产安全。要认真剖析 2021 年强降雨和极端暴雨洪水期间,夏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夏季 “三防”工作短板弱项。
(二)基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矿(厂、处) 级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夏季“三防”工作机构,组织专人开展夏季“三防”工作。要建立夏季“三防”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基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三防”的准备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增强短板意识,对夏季 “三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地面防洪工程进行修建和加固,对厂区、矿区、家属区、塌陷区和井 口附近的防洪、排水沟渠等进行清挖疏通,防止积水危及安全生产;做好地面排水设备的检查和检修,保证汛期正常使用;对房屋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危房要及时进行加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倒房伤人。
(四)基层各单位要对所属发供电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及早完成防雷保护装置试验、电气预防性试验。要对供电线路的线杆、拉线进行加固处理,对影响线路安全的树木组织砍伐,对通讯线路和设施、铁路线路和桥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汛期发、供电安全,通讯、铁路运输畅通。
(五)基层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夏季 “三防”工程。 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方面存在较大防汛隐患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周密的夏季 “三防”预防措施和施工方案。对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必须提前开工,保证 2022年 5 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六)基层各单位要完善夏季 “三防”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着重推动预案流程化和情景化,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领导干部要做到知责担责、敢为善为,大力提升应急指挥处置能力。按照夏季 “三防”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启动及时、响应快速、信息畅通、处置有力、救援有效。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落实防汛抢险岗位责任,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汛期突发事件的合力。
(七)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指挥网络,提升信息收报能力,保证汛期信息畅通,及时接收和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防汛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防汛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发现险情时要立即上报集团夏季 “三防”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八)基层各单位要强化应急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 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季节特点、受暴 雨洪水影响程度等,做好防洪排水设备、物资的储备。要加强设 备的补充、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立 “三防”设备、物资台账,并及时报备,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规范出入库登记,做到“账卡物”三对照。
(九)各原煤生产单位和基建单位要认真落实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对井下防排水设备和设施,包括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水仓、排水沟、防水闸门、防水闸墙等进行全面检查;要组织清挖水仓、排水沟,检修水泵、闸阀、排水管路、配电设施和供电线路;要加固防水闸墙,对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必须在雨季前对防水闸门进行关闭试验。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出井下人员。
(十)停产矿井、基建矿井和兼并重组煤矿要加强井上下防排水系统和配套设施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矿井防排水各项工作,对防汛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认真进行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制定可靠的整改措施,确保矿井防排水系统完好可靠,实现安全度汛。
( 十一)各单位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集团夏季“三防”工作指挥部将从 2022 年 4 月中旬起,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夏季“三防”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抓紧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对检查整改组织不力、夏季 “三防”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从严进行安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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